近日,集团公司下发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,在原有相关工作基础上,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,计划用两个月的时间开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专项行动。
方案指出,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,坚决查处和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让职工群众有更多的反腐获得感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,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,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,有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,维护党在职工群众心中的形象,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、战斗力和向心力,充分调动起广大职工群众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。因此,通过查处和惩治职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,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生态环境,对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实现“二次创业”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本次专项行动以“严肃查处和纠正职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、健全完善基层权力运行体制机制、实现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”为总体思路,以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、增强职工群众反腐获得感为出发点,坚持无禁区、零容忍、全覆盖,坚持问题导向,把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工作不断引向深入。集团公司强调,通过专项行动,要不断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、看齐意识、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,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自觉践行群众路线,引导基层干部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和提高职业素养。
集团公司成立了以集团公司纪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组;明确了擅自向职工群众筹资筹劳、摊派费用问题,吃拿卡要、克扣职工财物问题,截留职工工资、奖金问题等8项专项行动主要整治内容;确定了部门、车间、工段、班组及其负责人,以及有一定工作分配权、工资分配权的岗位及人员等重点领域和对象;列明了信息公示、各环节自查、无记名调查问卷、个别谈话等多种工作方式,确保专项行动工作“摸清底数”、取得实效。
同时,集团公司要求各所属企业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,合理确定实施路径,抓好动员宣传,突出工作重点,保证工作实效;要认真梳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线索,按照问题线索处置标准分类处置,综合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拔烂树、治病树、正歪树,处理好“树木”与“森林”的关系;企业党组织、纪检监察部门要在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,注意“三个区分”,保护好基层干部干事创业、敢于担当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;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,挖掘深层次问题成因,健全完善规范“微权力”运行体制机制,固化整治成果,让“微权力”行使有依据、有界限、有程序、有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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